以下是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2025年11月5日18时发布的石河子天气预报:
新疆:未来三天天气预报
从卫星云图可以看到
带来雨雪的冷云
终于移出新疆
阳光再一次登场
但是降温还影响我区
从冷空气降温预报图中可以看到
南疆地区的降温还在继续
南疆的阿克苏
昨天最高气温还有20℃
然而今天仅有13.3℃(预报数据)
低温也降至-1.3℃
未来三天
我区虽然没有雨雪的打扰
但是西北风还将继续光顾
预计
6日白天到夜间
北疆大部、东疆有5级左右西北风
风口风力8~9级,阵风11级
7日白天到夜间
北疆大部、东疆有5级左右西北风
风口风力7~8级,阵风9级
未来三天。北疆的阿勒泰
最高气温降至-4.4℃
最低气温降至-10.4℃
天气逐渐转冷
小伙伴们一定要及时添衣呀
【视频】新疆卫视一套天气预报
以下视频来源于
新疆气象局
全疆三天天气预报
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北疆大部、东疆有5级左右西北风,风口风力8~9级,阵风11级。全疆其它地区以晴或多云天气为主,风力不大。
6日夜间到7日白天,北疆大部、东疆有5级左右西北风,风口风力8~9级,阵风11级。全疆其它地区以晴或多云天气为主,风力不大。
7日夜间到8日白天,阿勒泰地区、东疆有5级左右西北风,风口风力8~9级。全疆其它地区以晴或多云天气为主,风力不大。
地州首府24小时预报
石总场大气污染防治关于禁煤及禁止秸秆焚烧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 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巩固清洁取暖和空气质量改善成果,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近期进入冬季,燃煤及其它污染物取暖和秸秆残膜等垃圾焚烧问题时有发生,直接污染大气环境,极易引发火灾等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25〕2 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煤区域
石河子市市区 460 平方公里(工业园区中工业用煤除外)。
二、禁煤区管理及禁煤区外禁止秸秆焚烧的规定
(一)禁煤。“禁煤区”范围内禁止燃用煤炭及其制品。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在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通过“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禁煤区”内生产、生活和商业活动用煤。
(二)禁售。全面取缔“禁煤区”范围内所有煤炭经营场所,“禁煤区”内严禁单位和个人采购和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三)禁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储存、囤积煤炭及其制品。
(四)禁运。除师市允许的单位按照规定用途运输、储存和使用煤炭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在“禁煤区”范围内运输煤炭及其制品。
(五)禁止秸秆焚烧。各社区、连队禁止燃煤及燃烧其它污染物取暖和做饭行为,禁止垃圾、秸秆、残膜等制品焚烧。
三、强化监管
石总场将禁煤及秸秆焚烧工作列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内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禁煤区”内的范围各连队、社区要加大宣传动员和检查力度实施常态化管理,加强禁煤区内散煤排查,在“禁煤区”范围外彻底杜绝秸秆KTV天焚烧等问题。
场镇包保连队、社区的各部门要落实禁煤区内煤炭及其制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加强对禁煤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巩固禁煤区内居民取暖及农业生产散煤清洁化改造成果,支持、引导禁煤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清洁能源,共同做好禁煤区监督管理工作。
四、关于在石总场辖区内焚烧秸秆、落叶相关行政处罚条款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元以下的罚款。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对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煤区”内经营销售煤炭和其制品的以及秸秆等物质进行焚烧的将予以处罚;对为经营、销售和使用煤炭及其制品提供场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
4.各连队、社区在禁煤区内如发现一次燃煤和燃烧其它污染物取暖做饭或焚烧秸秆、垃圾的当年将不再评优,发现两次年底绩效为不合格。
5.各连队、社区在禁煤区外如发现一次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当年将不再评优,发现两次年底绩效为不合格;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连队职工当年评定结果为不合格职工,对违反上述要求的非连队职工不允许承包土地。
第八师石河子总场
2025年11月3日